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
没有法律效力的。如果是说夫妻两人口头说离婚,但不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的话,这样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;如果说是口头协议如何分配财产和孩子,最好还是要落实到纸质协议上来,因为离婚本来就是会产生纠纷的,有纸质证据才有法律效力的。在中国,离婚有两种途径:
一是登记离婚,夫妻双方协商一致,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。协商一致的内容,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离婚意思表示、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给付、财产分割等。
二是诉讼离婚,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,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,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,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给付、财产分割、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。在协议离婚中,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。因为,对协议离婚来说,“双方自愿”是基本条件,“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”是必要条件。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,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,如孩子如何抚养,财产如何分割等。离婚协议书写得好,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。反之,可能会婚虽然离了,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。
今天有一位女士咨询:遇到了家暴,但是考虑孩子,暂时还不想离婚,要不要签署一份关于限制家暴的婚内协议?我的答案是:若能签署,一定要签署这么一份协议。原有有三:
1、对实施家暴的人是一种威慑,让他以后有所约束,别再肆无忌惮。
2、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对以往家暴进行证据固定,若将来对方死不悔改,在离婚时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。
3、可以在协议中约定:禁止男方再对女方实施任何家暴行为,甲方应尊重、帮助、爱护女方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,若甲方再对女方实施家暴行为,双方婚内的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单方所有。这个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,若真的发生了,不一定真地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,但是有总比没有强,而且还可能从一定程度去影响法官在财产分割上的判断。写总比不写强。更何况,这个条款本身就是一种威慑。
